在電通實習幫忙寫文案,接觸了網路Banner,這個媒體是我未思考過的。

 

  Banner即網路橫幅廣告,在入口網站、或網頁邊欄常見,
  也是常用的網路廣告工具之一,可再細分如靜態、互動式、輪播式等。

  以往想像文案,總是在忽略媒體載具的情況下,
  這次創作過程才意識到各種媒體適當的文案各有其異,
  例如電視需要搭配畫面,
  廣播需要考慮每分鐘塞多少字(Mark說一般而言,適當的速度為一秒三字)

 

  而網頁Banner,需要直接、聳動,大概是文案界的蘋果日報吧。 
  因為網路傳播干擾大,沒有留下網友的第一眼,就沒機會。

  然而文案撰文者,或者說所有創意人員都容易犯下這個錯:
  我們在任務期間高度接觸某概念、訊息,使它自然融入自己的生活,
  因此會先入為主以「這件事非常重要」的心態創作。


  但是對於網友而言,他們來到該網頁絕大部分不是為了這個廣告訊息,
  我們自以為是的提醒對方:「肝是我們身體中最重要的守護者,它每天...(舉例)」 
  這件事確實對目標網友很重要,但是對於當下的網友而言卻不是,
  他當時可能已是睡飽飽的狀態下上網看網拍。 

 

  因此,不能慢慢說、細細說。
  一般而言廣告目標可以分成認知、態度、行為等大面向,
  網路Banner大致上都會落在行為面,
  先促使網友的食指失控,在滑鼠左鍵上click一聲再說! 

  發現這個現象之初,其實有點抗拒。
  資淺文字創作者易有文字潔癖,不想寫「老闆不在家,今天隨便賣」這類字眼。

 

  但後來想想,廣告創作的奧義不在於「設計怎樣的內容」,
  而是「設計整個消費者接觸的情境」,因此必須考量媒體、消費情境等。
  接受了,一念之間也就覺得寫「不純砍頭」有什麼低劣的。

 

  所以,文案,斟酌的不只是文字,而且是心態。 



前陣子在桑河看到些不錯的互動式Banner,有興趣的點過去看看吧!
看人家怎麼破壞你的網頁,又讓你感覺「打擾到我,但沒關係」! 

桑河數位科技:
http://blog.shanger.net/?cat=2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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