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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個現場-有王家的台北/沒有王家的台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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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談論文林苑案,而是關於「媒體」,我們必須重新想像。
從這裡開始:臉書(Facebook)是什麼? 

 

臉書深入我們的生活,約有三年。它救贖了苦悶的上班族、補給科技創投和網路開發者一劑強心針、聯
繫失散多年的好友(這句話的邏輯也挺巧妙,既是好友卻又
失聯?但是事實)、偶像明星找到與粉絲的
最佳距離、品牌竊喜得一套低成本的顧客關係管理系統。那
麼臉書是什麼?

 

好萊塢稱之「社群網站/戰」,生活煩悶者視為遊戲暨八卦平台。一般科技部落格和雜誌,謂之「社群
媒體」,但這是怎樣的媒體呢?我們真正視它為媒體過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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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著科技演進史走過來,改朝換代之快,讓我們大多數人的意識仍未跟上手腳。於是,臉書初期帶有「
交友網站」的影子(至今仍是),現在則依然揮不去「部落格」意象。因此,多少抱持著預設心理:我
同樣是對著電腦打字,文章是靜態、死寂的,「讚」數就好像點閱瀏覽人次,唯有數字意義。我們大多
時候,就是把它當作私人化、單向而靜態的複合式部落格。

 

但事實上,我們的塗鴉牆就與官方粉絲頁無異(新改版後還真的是無異了),在每個字句發佈的同時,
已經主動傳達予群眾(以全球臉書平均數據來說,每人擁有130個朋友)-不同於部落格。臉書上每個
動態,有高度主動性、直接拜訪到朋友群或訂閱群(除非被取消動態),部落格則有賴讀者連結去看。
沒錯,臉書不是部落格。好吧,中性點說:「不只是部落格。」

 

紐約時報記者暨研究員Nick Bilton就以「錨定社群」一詞,闡述媒體概念的反轉。簡單說,物以類聚,
我的朋友關心的事情,才是新聞-有意義的新聞。我選擇的社群成員,就等於幫我篩選、定錨資訊。那
麼,比較:隨時開啟的臉書/無心一顧的電視。誰是大眾媒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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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啦,身為傳播學術的一員,這麼說是會被挑戰的。但是,標題所謂「兩個現場」,就是想脫離過去
以遠鏡頭視角看待群體、定義大眾,而另外以個體出發。同時也是我信仰的趨勢(也非常期望如此)

 

過去,我們總依賴大眾媒體成為我們的「眼」,經過報導的事件才「真正存在」。但回想:在3月27日
晚間前,多少人心中的台北,已有「士林王家」的存在。因為早在此前,批踢踢、臉書上已經開始轉載
事件,已有人聲接力傳佈。因為這股醞釀和集結,「主流媒體」和市政府才終於關心,突然間,之前的
小小小版面新聞,成了其力爭的正義。 

 

而同樣情形,再往前一個月才發生。當我們正討論「師大這裡怎麼了?」,主流媒體的那個現場,卻好
似無風無雨,麥克風仍巴著 Makiyo 和台鐵小雨。批判新聞媒體之文,不缺這一篇了,我們再次回問:
誰是大眾媒體?臉書是什麼?再往深裡探一步:大眾媒體的時代意義?社群媒體的意義?

  

或許有人同時想到:「社群媒體,促成突尼西亞的茉莉花革命!」暫且無需過分樂觀、把因果單一化。
但連兩個月,主流媒體和社群媒體,再次呈現強烈對比的「兩個現場」,不禁下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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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都應該開始思考:開始重視社群媒體中的-媒體-二字,因為臉書、噗浪不只是交友工具、不只是
部落格。我們每次發言都主動接觸了社群,比電視更主動!被看見的次數,遠大於「讚」數。「我寫、
分享文章有啥意義?真的有幫到什麼嗎?」有的,多一個聲音,平均就多了130人看見。

 

這不是社會運動實踐的終點,但起碼,我們走到這個時代,運動的實踐已有新的起點-不再是文人投書
大眾媒體、不再是被動等待公民論壇。我們都自擁了媒體、有更快的分享散佈能力,如果信仰一些價值
就寫吧!說吧!不必自陷「鍵盤社會運動家」、「行動的侏儒」的迷思,因為情況正在轉變。「兩個現
場」也意指:王家現場三百壯士的現場/每個在自擁媒體聲援的現場。我們即使在辦公室、在台北城外
也同樣能後援著他們,甚至鼓勵自己採取更多行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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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是非,這次臉書上五花八門、來自各界對文林苑案的思辨,不就令人振奮。我們何須只看永遠談阿
扁的惡一零零、外星人決定論的關濺時刻、開口閉口愛台灣的大話唬爛新聞?

 

革命和時代典範反轉的分界線,當代人永遠不知道在哪。或許五年後,我們回頭看,才真正洞悉、並共
識某個事件真正宣告:「大眾媒體的觀念已死。」但我相信這次事件已非空包彈,舊觀念正在淌血。

 

如果關心醫療正邁向「只剩美容醫師」的窘境,寫吧!關心教育正邁向「動輒得咎、家長共治」,寫吧!
如果關心司法改革,寫吧!關心軍警系統,寫吧!關心勞資失衡,寫吧!關心文創產業泡沫化、口號化,
寫吧! 

 

執筆,寫下眼中重要的現場吧!我們能做的,已經超過想像。

 

※ 照片為網路資料。如原攝影者認為不妥,會儘快撤下,還請見諒。

 

Rhyme|台大新聞所研究生、蒲公英子設計社共同創辦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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